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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性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有关工作。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务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订具体办法,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受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国有资产实施全口径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提出县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建议。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对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会计信息质量、财政系统内部内审和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督,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宋忠秋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主持沧州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刁宝海同志(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行政政法、党群有关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科、政法科、机关党委、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郭振通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保基金、涉外、财政研究、罚没有关工作。分管社会保障科、涉外科、财政研究中心。
张树枝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税收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有关工作。分管预算科、预算编审科、预算绩效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李胜林同志(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刘四海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金融、住房改革和保障、彩票、农村综合改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分管金融科、综合科、文卫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科。
周儒青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国库、支付、政府采购、会计、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非税收入、财政信息网络平台有关工作。分管国库科、政府采购科、会计科、会计服务中心、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收入管理科、财政数据保障科。
邹殿华同志(总会计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府债务有关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科、项目审核科、政府债务科。
郭坤彦同志(二级调研员):负责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贸、粮食、物资储备、应急、军民融合发展、公车管理、票据管理有关工作。分管经济建设科、票据管理保障科。
王炳华同志(二级调研员):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气象、教育、科技、体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税法规有关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科、科教科、资产管理科、监督评价科、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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