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制度;贯彻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产值和增加值的核算、农林牧渔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企业(集团)、城镇和农村住户、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7、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以及混合经济税收、出口、地质勘查、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0、组织管理、报审(批)(备案)各部门、单位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登记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新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王孝杰局长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李艳杰副局长 分管普查中心、办公室、综合统计科、机关支部工作。
白玉华副局长 分管城调队、工业科、服务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
倪立新主任科员 分管农业统计工作、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秦德鹏普查中心主任 主抓普查中心工作。
王晓云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副局长李艳杰抓机关支部工作。
咨询电话:0315-4612021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东大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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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4622575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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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5-46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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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