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
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始建于2011年9月,曾迁址大厂民族宫B区二层。2017年3月,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5月2日正式运行,首批划转各类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125项(取消下放合并现在108项)。
政务服务中心与2018年10月搬迁至现在的潮白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总建筑面积4600平米左右,可容纳200余人后台办公。以全力打造“四个一站式”服务(企业设立一站式、项目服务一站式、不动产交易一站式、综合社保一站式)目标为原则,入驻部门25个,设置77个前台窗口,集中216项事项进驻。厅内设置咨询引导、自助服务、排号等待、便民服务等功能区,设有政务自助终端设备、自助申报设备、排队云服务终端设备、触摸查询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政务公开设备、金融服务及便民服务冷热饮设备等,硬件设施更加完善,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多渠道、便捷的综合性服务。
大厂县行政审批局成立后,立足于构建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优化流程,打造队伍,不断提升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行“五个一”运行模式:
一局一章管审批。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代替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印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一厅一网联办事。依托互联网,实现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互联互通,企业和群众可以多渠道申报、查询并跟踪办件进展。
一化一图促规划。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环节,细化要点,打造阳光政务新环境。
一审一管明职责。坚持审管分离,强化与监管部门互动,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一窗一次提效率。推行综合窗口借鉴办件,材料一次提交,多窗口共享共用,切实做到联动审批,一站式服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
3、负责办理投资项目、经贸商务、环保城管、建设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农林水务等方面行政审批及相关事务,并对审批行为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5、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6、负责协调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并对其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7、负责行政审批局业务培训和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8、会同进驻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9、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统计、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督查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劳资、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接受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类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综合一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接省、市、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衔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进驻县政务服中心集中办公各部门和各便民服务窗口管理。
3、综合二股。负责全县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4、综合三股。负责各类机构设立中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5、综合四股。负责全县文教卫、安全、交通、城管等社会事业及涉农事业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事业机构
1、项目服务中心。负责重大事项联审联办的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审批项目中有关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的管理。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实行“受理、组织、评审、见证”四个环节分段式管理验收标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见证和交易评审等4个组。
咨询电话:0316-8851234
办公地址:大厂县大安西街2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为14:30-17:30);
大厂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中午一小时用餐)办理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引:乘坐816路、817路及县城内各路公交转成2路到终点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下车,西门、北门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