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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315-6625877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遵化市华富东街

办公时间:1-5月、9-12月上午8::0-11:30,下午13:30-17:30;6-8月上午8::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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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信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2、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公交、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市防汛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工程建设等工作。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公交、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市防汛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区域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在城市区域内行使工商管理方面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指导、协调、考核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案件。

6、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负责管理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反馈、对外宣传、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拟订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牵头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值班、保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应急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车辆管理、文书处理、印章使用、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负责机关网站、网上办公系统维护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事宜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全局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股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和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人事档案。

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各项收费管理情况的监督;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指导局属单位各类经济指标的制定及运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发展规划工作

参与拟订城市发展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牵头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城建项目的财政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督导考评工作

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考评工作,并依据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制定局系统督查督办工作计划;负责对局系统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上级督办事项进行督导和检查。

政策法规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文件规章起草和修订的组织、申报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诉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初审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组织对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执法协调工作

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执法业务的培训工作;负责局属执法单位执法装备的计划申报和监管;负责局属和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上级转办、交办执法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案件。

2、综合业务室(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市政管理工作

指导、考核全市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维护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市政道路桥梁方面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市政道路、桥梁行业专项规划和建设及维护管理的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核定设施量;负责全市市政建设企业资质事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和省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推荐工作;组织市政道路桥梁以及与道路同时建设的地下管线管廊工程(不含热力燃气)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负责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项目移交,协调项目前期和施工进度,监督管理扬尘治理工作,指导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全局科学技术管理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工作。

园林景观工作

指导、考核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方面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行业专项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的年度计划工作,核定任务量;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照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负责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项目移交工作,协调项目前期和施工进度,监督管理扬尘治理工作,指导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制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工作目标,监督制定并考核。

环卫管理工作

指导、考核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方面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环境卫生行业专项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的年度计划工作,核定任务量;组织环境卫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负责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项目移交工作,协调项目前期和施工进度,监督管理扬尘治理工作,指导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对环卫配套设备、设施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置环节进行监督;组织市中心区城市道路冬季除雪工作。

公用事业工作

指导、考核全市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供水、排水、再生水方面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供水、排水、再生水行业专项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的年度计划工作;组织供水、排水、再生水、公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负责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项目移交工作,协调项目前期和施工进度,监督管理扬尘治理工作,指导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责供水、排水、再生水、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负责谋划城区涉及使用补助资金的防汛工程,负责防汛工程的补助资金使用、工程进度等管理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汛期检查,做好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市城市防汛办公室日常工作。

3、城区路灯所

负责城区内路灯建设施工、保养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园林绿化所

负责绿化补植补种及设施维修、临时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民公园的日常管理与设施维护。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沙河景区管理所

负责滨河公园和东城生态公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滨河公园和东城生态公园绿化补植补种及设施维修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自来水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供水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城区供水任务,保证居民生活、生产和各类活动用水需求;负责从原水到生产和管网等环节的水质化验检测工作;负责城区供水生产管理,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保证水量充足,水压稳定,满足用水户需求;合理调度供水,保证管网压力正常,做到恒压供水;负责城区供水管网的检查,维护、维修工作,保证维修及时,供水正常;负责城区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等工作;负责抄水表,收缴水费,对有异议的水表及时校验,保证水表计量准确;负责办理用户接水申请,确保用水性质,制定用水计划,与用户签订供水合同,及时做出工程预算,计划安排施工;负责城区供水经营管理,努力降低供水成本,提高供水效益,搞好优质服务。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政工程工作站

负责全市市政建设工程施工等;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设施维修等工作;完成其他各项应急抢修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负责市区内主街主路及部分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市区内主街主路及部分小街小巷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市区公厕的清掏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及部分乡镇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负责市区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的处理;负责市区内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负责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的梳理摆放工作;负责对主街主路“门前五包”秩序的引导规范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对遵规守纪等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及时巡视发现各类违规行为,并做好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移交处置;负责数字化城管系统及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巡视发现问题并上报工作;负责辅助收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用,辅助收取停车场停车费用。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在城区内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方面在城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方面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在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在城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简介

遵化市人民政府
遵化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5)6614666

办公地址:河北省遵化市海都道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5-6617020

办公地址:遵化市华明南路华明嘉园E座底商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5月、9-12月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遵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遵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5-6617020

办公地址:遵化市华明南路华明嘉园E座行政审批局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