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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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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滦州市新城安康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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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职能信息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班子成员分工、科室人员任务分工表
处 室 姓名 职务 组成人员 办公地点 主要工作职责  对应市局处室
班子成员6人   张绍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东楼201 负责全面工作
郝秋敏  主任科员 西楼305 分管综合科、政法科
姜小海 副局长 东楼202 分管大气科、自然办
  副局长 西楼308 分管办公室                       
  稽查专员 西楼302 分管执法大队
赵春辉  监控中心 主任 西楼203 分管人事劳资科、监督监测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办公室  10人    方常艳  办公室主任 郭天奇、   刘铁军、         爽、                       张桂芬、         悦、 万腾骏、宋天禧、(门卫)张秀静、(保洁)阚丽艳 西楼201、207(方常艳、郭天奇)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2.负责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汇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各股室以局名义、局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做好情况通报、新闻宣传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3.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4.负责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等。5.负责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连结内外等工作。6.负责纪检、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7、负责年终考核工作。8.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市局纪检组
人事劳资科     6人 许艳蕊  科 长 刘志辉、      王建帅、王丽颖、秦  蕊、王晨雨    西楼205(许艳蕊、刘志辉)、209 1.负责人事、财务日常工作。2.负责劳动工资、各项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人事统计、人事任免、考核工作。3、负责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4、牵头组织生态补偿政策的申报和资金落实。5、负责提出环保资金安排建议,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及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6、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人事处、规财处
大气科  8人 蔡勤生  科 长    扬、翟向军、 秦  广、胡啸辉、王  翔、王  蕾、宁同庆 东楼301(蔡勤生、张扬)、302 1.负责贯彻落实大气、噪声、光辐射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4.负责组织各行业开展大气污染达标治理工作和绩效评级工作。5.负责编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6、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7、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大气处
自然办    6人 陈海涛   科 长    杰、           鹏、宋  超、谢  冰、郭茜华 东楼101(陈海涛、孔杰)、102 1、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承担入河排污口申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负责编制全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承担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3、负责入海河流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放;负责入海河流污染物损害赔偿的相关工作。4、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5、负责全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发展工作。6、负责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7、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工作。8、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水处、海洋处、自然处
综合科    9人  李翔宇   科长 顾建秋、李  英、朱奕鹏、傅元天、陈校颖、李学民、陈  露、夏艺畅 西楼208(李翔宇、夏艺畅)、204 1、负责现役源调济、主要污染物总量交易等工作。 2、负责对接行政审批局,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3、牵头组织涉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前核查工作。4、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5、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等工作。6、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7.负责编制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承担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8、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环评处、评估中心;土壤处、固废处
政法科    3人 李光   科长 王雅奇、李  垚、 西楼303 1.负责处罚案卷法制审核、文书下达、组档、系统录入及公示工作。2.负责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对接行政审批局开展信用信息建设工作,负责环责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3、负责对接司法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应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普法工作。4、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交办的重要工作及紧急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执法综合                                     中队   10人       何艳伟 队 长 舒秀丽、            玉、孟德庆、王  凯、徐福龙、刘雨鑫、马云翔、张家瑜、吴  西楼307(何艳伟、李明辉)、309 1、负责执法大队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调度各中队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2、负责制定年、季、月或临时性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3、负责环境执法任务制定、下发、调度、考核工作;4、负责执法对外协调联络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5、负责排污许可证事后监管工作。6、负责上级督查交办案件、信访案件的接收并下发至各中队,负责重点交办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的直查、反馈工作。7、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编、备案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工作;8、负责重污染天气企业减排方案制定、修编、备案工作和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9、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10、负责本级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食品安全等业务工作。11、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交办的重要工作及紧急工作。 市执法支队、辐射处、督查处、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执法一队8人  刘占高  中队长  李海涛、          伟、 高树军、解成林、郑  颖、孙起业、齐金城 西楼304 负责片区:东安各庄镇、油榨镇、古城街道办、滦城街道办、滦河街道办、开发区新城片区及北区。工作职责:上级发现交办问题的现场检查、整改和反馈,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监管,执法APP推送,散乱污企业、散煤复燃、秸秆禁烧排查,建设项目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反馈,指导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轮值生态办晨例会。完成局领导和执法综合中队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及紧急工作。
执法二队  7人  李明辉   中队长  王俊霖、 王楷淞、刘  岭、王保利、张振山、张雪楠 西楼307(何艳伟、李明辉)、306 负责片区:茨榆坨镇、古马镇、小马庄镇、响嘡街道办、开发区茨榆坨片区及响嘡古马片区。工作职责:上级发现交办问题的现场检查、整改和反馈,执法APP推送,散乱污企业、散煤复燃、秸秆禁烧排查,建设项目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反馈,指导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轮值生态办晨例会。完成局领导和执法综合中队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及紧急工作。
执法三队   7人    彭 健    中队长  杨梓轩、  张玉清、张竞雄、李  享、付  超、曹钧博、 西楼301、302(张胜、彭健) 负责片区:榛子镇、杨柳镇、王店子镇、九百户镇、雷庄镇。工作职责:上级发现交办问题的现场检查、整改和反馈,执法APP推送,散乱污企业、散煤复燃、秸秆禁烧排查,建设项目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反馈,指导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轮值生态办晨例会。完成局领导和执法综合中队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执法四队6人  刘占平  中队长  李爱军、董敏英、陈忠庆、闫国庆、葛  西楼210 负责生态环境舆情管控。完成局领导和执法综合中队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监督监测科10人 葛爱群  科 长  李世玉、 王  茜、任志鹏、李  刚、安金玲、吴海颖、曹  静、张竞涛、 陈  静、 事务局418(葛爱群、靳轩)、 420 1.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工作。2.负责各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的运维工作;3.负责组织企业开展自行监测。4、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5.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驻市监测中心、监测处、唐监控中心
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6人 靳 轩   科 长 宋艳迪、  裴兆海、张书伟、吕常红、秦  事务局418(葛爱群、靳轩)、 419 1.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2.负责重点企业货运车辆车流监控门禁系统监管工作。3.负责加油站油气回收污染防治工作。4.负责辖区内汽车环检机构的监管工作。5.完成局领导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应处室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监控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领导简介

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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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5)7122522

办公地址:滦州市滦河西道3号 ; 邮政编码:0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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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5-738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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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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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