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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参与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推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五)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起草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技术创新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区工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负责编制与实施全区信息化规划,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通讯业发展;对“云上曹妃甸”建设项目实施统筹管理,统筹全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推动大数据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据产业化、产业数据化,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十一)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起草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起草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六)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七)起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起草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对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
(十八)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组织起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
(二十)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起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三)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二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起草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起草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六)承担市凤凰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二十七)起草全区科技招商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规划,起草全区促进科技招商的政策;组织全区重大科技招商活动,统筹推进重点科技招商工作和科技招商项目的落实;管理全区政府扶持性科技招商计划项目。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对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件起草、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信息反馈和后勤服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二)运行综合科
组织起草全区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技术创新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区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承担全区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装备、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建议;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装备、原材料工业相关专项;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区平衡建设条件的消费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区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三)工业科技科
负责拟定相关领域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区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起草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优势传统产业高技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等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中介组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重点科技招商工作和科技招商项目的落实;负责网络科技招商系统建设、信息整合、数据库建设;起草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与市科技局的会商工作,负责与市内、区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会商工作。
(四)节能利用与生产管理科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协调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应急管理;负责工业节能、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负责完成化解产能目标任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起草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起草全区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区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区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区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信息化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起草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起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起草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信息化规划,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国家、省、市智慧城市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推进落实,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互联网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研究制定“云上曹妃甸”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评价工作;负责对“云上曹妃甸”建设项目实施统筹管理,指导项目规划、建设、运营、验收、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资源调配;统筹协调电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通讯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和电力融合;负责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数据产业化、产业数据化;统筹政务信息系统、网络信息系统的整合和政务信息中心建设管理,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各类数据资源的采集、存贮、使用、开发、共享工作,应用大数据资源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负责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起草大数据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承担区“云上曹妃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民营经济科
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组织起草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负责协调区内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负责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工作;指导全区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聘请外国专家及出国(境)培训人员计划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并签订有关协议;协调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项。
(七)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起草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开展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食品、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的技术创新与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推进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起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起草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等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科技****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申报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起草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在曹妃甸区实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机构;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起草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负责对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起草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市、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负责重点目标任务的督导落实。
咨询电话:0315-8722600
办公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垦丰大街23号主楼209 ; 邮政编码:06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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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858040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兴业道一号四大联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5月、9-12月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