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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认定救助工作。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四、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及镇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村(居)的划分、设立、撤销申报工作;负责区邻边界线的勘察和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区、镇乡地名命名、更名和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地名书图的编制审定。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服务单位及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九、对落实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开展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5)8123141
办公地址: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282497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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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