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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围绕区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部署和指导工作,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区政府的文电。
三、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区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对上级文件、区政府决策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九、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上级对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协调、指导全区涉外、涉港澳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来宾接待和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区内各金融机构,推动企业上市,组织银企对接,优化金融环境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支援重点项目建设。
十八、负责协调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十九、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5)8123141
办公地址: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282497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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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