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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简称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含开发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订具体办法,管理区政府国外债权、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对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5)8123141
办公地址: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282497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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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