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四、承担统筹推进丰南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机制,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民调骨干; 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领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对镇乡、 街道帮教组织建设的指导,整顿、调整帮教组织和工作人员;负责镇乡、街道安置帮教人员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十一、负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 理局机关及各基层司法所的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考核、培训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依法治区办秘书科、综合办公室、法治政研督查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帮教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科、法制宣传科、政治处
咨询电话:(0315)8123141
办公地址: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282497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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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