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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文 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丰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智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考古、文物修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进全区文物事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负责拟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 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 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区政府签订对外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丰南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布局设置全区竞技体育训练项目,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科研以及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承办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九)指导全区体育社团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督察全区高危险体育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文化广电旅游科
3、体育科
4、市场文物传媒管理科
5、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咨询电话:(0315)8123141
办公地址: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8282497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金融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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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