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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古冶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有关事项。设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审计委员办公室日常事务。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内容的标准和规范;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起草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和乡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及公文流转、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审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区级审计网站,编辑内部刊物。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处理中共古冶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主体责任负责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区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全局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起草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履行对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政法机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乡(镇)、街、区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有关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负责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区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区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我区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履行重大项目稽察职责。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全区科(局)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依法属于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名)。
咨询电话:(0315)3563124
办公地址:唐山市古冶区京山道古冶规划展览馆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5-3257668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民生道与永盛路交口西路北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