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时期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省、市、区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省、市和区重点建设项目(农业投资项目除外);安排市、区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外部环境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二)研究制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政策;根据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编制全区重点前期项目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纳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申报;定期调度汇总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外部建设条件的协调落实和建设环境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对全区项目建设情况的考核。
(十三)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期成本监审工作和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十四)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系供电部门,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八)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化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推进“智慧路南”建设项目实施统筹管理。
(十九)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铁路建设和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支持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开滦采煤搬迁工作,协调搬迁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市以上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与地方的关系。
(二十一)按上级要求落实盐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督查、督办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负责党组交办的有关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经济综合科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外部环境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监测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重点项目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方案;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文字综合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负责重点项目外部建设条件的协调落实;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调度、督导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点项目观摩活动。
研究提出我区与京津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在体制机制、财税政策、专项资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督导协调我区与京津合作重大事项的落实工作;组织参与对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支持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开滦采煤搬迁工作,协调搬迁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市以上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与地方的关系。
(四)产业和投资科
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落实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按权限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实施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研究落实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五)能源资源和粮食物资管理科
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安排煤炭、石油、天然气、燃气等能源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检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有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管能源市场。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统筹协调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六)工业企业管理科
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承担促进全区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协调联系用电部门;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承担全区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装备工业相关专项;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和民营经济科
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国家、省、市智慧城市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推进落实,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互联网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研究制定“智慧路南”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八)改革和价格调控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区综合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处理原区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监测分析研判全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负责水资源价格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及时公开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领导信息
张国臣
党组书记
领导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主持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全体会议;主管组织人事工作。
刘树岭
党组副书记、局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
何 毅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负责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分管产业和投资科、协助钟华主任分管改革和价格调控科。
钟 华
主任科员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原区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分管改革和价格调控科。
贠勇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发展规划;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和经济综合科。
边玉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和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有关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监测分析研判全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及时公开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接受政法机关的委托,对各种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财务纠纷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分管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协助钟华主任分管改革和价格调控科。
徐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支重办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支持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开滦采煤搬迁工作,协调搬迁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市以上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与地方的关系;负责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苗芳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智慧路南”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民营经济科中小企业、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信息化和民营经济科。
张 洁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入统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分解、督导、分析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指导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相关工作。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分管能源资源和粮食物资管理科、工业企业管理科。
才学良
经发中心副主任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方案;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文字综合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负责重点项目外部建设条件的协调落实;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调度、督导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点项目观摩活动。研究提出我区与京津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在体制机制、财税政策、专项资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督导协调我区与京津合作重大事项的落实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协管重点项目科。
咨询电话:0315-2328111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68号;邮政编码:0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2205070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国防道1号路南财经大厦2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5-2205050 ; 0315-2205070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国防道1号路南财经大厦2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