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党群、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拟订区民政工作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指导和监督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
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申诉复议。
落实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统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救助科
负责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省、市、区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四)区划地名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区级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组织乡镇、街道设立、撤销、驻地迁移及区域界线变更事项的申报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全区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五)社会事务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助市进行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等执法监督。依法办理全区常住户口居民同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事务,受省委托处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事务。
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领导信息
于建华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刘 莉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袁玉卓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慈善工作。
温 爽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工作。
刘 莹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工作。
李 君 区民政局副局长,分管养老服务事业、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等工作。
梁 杨 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基层政权工作。咨询电话:0315-2225263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唐通大厦二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