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设维护网络信息系统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全市统一制定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
(五)按照政策规定制定和调整县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贯彻落实上级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六)按规定权限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投标采购涉及的相关工作,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落实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