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赞皇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县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乡(镇)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治科
3、基层工作指导科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领导信息
杜立国党组书记、局长
姜秀敏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焕书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