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形象推广;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意识形态及群团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工作。
三、规划发展监管科
负责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驿站、旅游交通标识、旅游厕所、绿道、风景道建设;执行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负责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县级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星级饭店、A级景区评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
四、文化广电文保科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井陉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鼓励、引导、扶持井陉电视剧精品生产。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并进行业务指导;承担馆藏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定和推动落实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征集工作,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革命文物场馆建设和展陈工作。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对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指导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建设;协调、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协调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五、体育科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体育社团的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参加市级、省级以上各项群众体育比赛。
拟订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运动队建设,负责组织青少年体育竞赛;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指导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竞技体育赛事相关工作。
拟订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体育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