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负责城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及门店的改造、装饰装修、清洗保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主干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农村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渣土、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消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四)负责城区和公园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道路、便道、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夜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损毁市政基础设施行为;
(六)负责城区占用道路、便道摆设摊点、堆放物料、展示促销等行为的整治规范;负责城区道路、便道的挖掘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便道、公园、绿化、灯杆等市政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悬挂、张贴、设置、样式的审批管理和清理规范工作;
(八)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和洗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城区主干街道便道、原有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部位随意设置棚亭、简易房的私搭乱建的拆除工作;
(十)负责研究拟定我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督查城容城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管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督查室
3、财务科
4、市政科
5、城区容貌监管科
6、绿化科
7、公园管理处
8、渣土科
9、环卫队
10、乡村监管科
11、物资供应部
12、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13、垃圾填埋场
14、路灯管理所
咨询电话:0311-82988865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镇衡阳大街481号,邮编: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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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