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县级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报批,调度审计项目进度。负责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审计一科
负责组织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牵头起草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审计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县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直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县直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专项审计。
(三)审计二科
组织审计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县纪检监察机构、县委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政法机关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有关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县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四)审计三科
组织对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我县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县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上级授权审计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上级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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