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销流通管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商业流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行业改革发展,负责行业管理,开展教育培训,维护合法权益
(二)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及管理,落实供销社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业态创新,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网络体系,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作用,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三)社属企业运营管理及建设,指导社属企业经营管理,对社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四)服务三农事务管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服务,“三农”方针政策,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
(五)组织体系建设,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六)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民技能培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七)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创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组织上积极引导、利益上不断凝聚、服务上广泛吸引,整合投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资金互助、小额贷款、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合作保险、金融租赁和农产品电商等业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三农、普惠金融目标,真正将供销社打造成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的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八)物资储备管理,按照政府授权,承担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食盐及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任务。
(九)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及监管,调节商品供求关系,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保证防汛救灾的需要、增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急保障。
(十)盐务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对直属企业进行改革和管理。
(十一)组织实施盐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规范盐业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和执法案卷;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纠正违法执法行为。
(十二)盐业体制改革,按照县政府安排推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供销合作政务管理,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十四)综合业务管理,制订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系统业务活动和综合改革试点及事业发展;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信访接待、业务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五)综合事务管理,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建及维修、设备购置、人事管理、机关党工委工作、老干部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