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与财务、会计的法规和政策。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建议。
3、按法律程序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4、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制定县与乡镇(办事处)的分配政策,促进经济事业发展。
5、管理财政收入。制定年度财政收入计划,落实财政增收措施,管理和落实收入减免政策。负责县级筹融资业务;负责农业和农村税收的征收管理。
6、管理全县财政支出。落实年度支出预算,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政府采购和控制社会集团消费。
7、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股权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8、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资金。
9、管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融资,参与立项、招投标工作,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对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核等。
10、负责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的资本注入、参股、收益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重点项目资本金和其它财政性资金。
11、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12、办理财政涉外事务,管理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政府性债务。
13、管理的指导全县会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拟定财政、财务、会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度。
15、监督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16、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7、指导珠算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8、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深泽县农业开发办公室、清欠办。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