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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315-61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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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伯雍大街22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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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登记注册。配合上级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登记注册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组织制定县级地方标准,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批准、发布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配合市局开展相关工作。参与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工作,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指导辖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

(十九)按规定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规定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

(二十一)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化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贯彻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依权限承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和下放的职责。

(二十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参与完善中药材地方标准,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党政同责,配合市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考核。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提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目标制定、信息化建设和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

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合作协定、协议、议定书的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二)人事监察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各类资金和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四)综合协调应急科。拟订推进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食品安全排查风险隐患。拟订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科技需求,承担科研管理、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等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及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法规科。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法规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市场主体(内资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内资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内资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玉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内资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八)交易合同维权监督管理科。依法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有关专业市场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研究拟订规范民用品维修市场秩序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指导民用品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民用品维修及售后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民用品维修争议的申诉事项。

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和网络市场大数据应用研究。组织实施网络市场数据监测和定向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县级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驰名商标推荐。协助办理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参与京津冀知识产权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对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维权援助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评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实施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告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制订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监测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查处全县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全县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流通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食盐安全可追溯体系。拟订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查处县内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全县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食品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县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学校、幼托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民航机场、码头等人员流动较大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查处全县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和分类规则,依职责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行监管。指导下设机构对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市局进行化妆品生产及相关监管工作。

(十四)药品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化学药品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对本辖区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实施中药、医用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对中药、医用氧、药用辅料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组织对药品的零售、使用进行监管。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配合上级部门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及使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化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承担本辖区药品流通及相关监管工作。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进行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本辖区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负责承担上级部门委托和下放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相关监管工作。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配合上级部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七)标准计量科。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团体标准,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推动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协助和指导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家、区域标准化活动,创新标准管理模式。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县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八)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配合市局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协助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配合市局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陶庆群主持局全面工作;

主任科员崔树礼分管:综合协调应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信用监管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分包窝洛沽分局、大安镇分局;

副局长黄明会分管:办公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分包虹桥分局;

副局长吕永宏分管:交易合同维权监督管理科、玉田县维修行业服务中心;分包林南仓分局;

副局长王继田分管:财务科、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科、玉田县消费者服务中心、玉田县私营企业服务中心、玉田县个体劳动者服务中心;分包工业园区分局、彩亭桥分局;

副局长安成业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反不正当竞争科、玉田县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分包鸦鸿桥分局、农业园区分局;

副局长杨建军分管:人事监察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玉田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包城区分局;

主任科员张德安分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包石臼窝分局;

主任科员高青山分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玉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分包亮甲店分局。          

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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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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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CORPORATE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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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国际标准,结合河北实际,将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业务进行信息统一采集、数据共享、同步审核,实现执照核发、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社保备案等企业开办的基础要求。同时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开通了部分银行的预约开户功能。(根据企业自身要求,。。。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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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承担着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的数量和经营行。。。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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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5-2820445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 823号;邮政编码:0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秋、冬季为8:30-12:00 13:30-17:30 夏季为8:30-12:00 14:30-17:30;

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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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5-6112512

办公地址:唐山市玉田县北环西路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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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玉田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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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5-6151406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1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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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玉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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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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