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ー)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與情监测及应对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建设等工作。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财务报告;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监督检查科
执行石家庄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综合管理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慢性病、特殊病等病种和特殊规定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市医药、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
(四)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在校大学生等人员参保管理。
3、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审核。
4、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金管理。
5、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6、负责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报销。
7、负责1-6级伤残军人、离休人员、省劳模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8、负责患者就诊,负责慢性病的初审与报送。
9、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10、负责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咨询电话:0311-88163201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藁城区廉州东路4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咨询电话:(0311)88042233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号政府办公大楼 ;邮编:05216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