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区年度预算。承担区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拟订区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区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拟订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市对区和区对镇(乡)、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指导全区基层财政业务。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区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区级部门、镇(乡)、开发区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上级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制定综合治税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涉税信息采集与共享。开展涉税信息比对分析。开展税源监控分析。组织相关单位和镇(乡)、开发区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收专项治理。
(三)国库科
组织调度全区财政收入,开展财政收入分析、预测。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区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四)监察科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镇(乡、开发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意见。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监督指导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
(五)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住建、城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相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评估、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相关审批备案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调拨及处置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财政评审工作。
(六)企业科
负责区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信、投资促进、金融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外事办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相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参与区级城建计划的拟订。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区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管理工作。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七)事业社保科
承担区级行政、政法、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指导相关部门财务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八)农业科
承担区级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扶贫开发和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九)综合科
组织拟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交通运输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十)会计科
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办公室
拟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办法;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PPP项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和项目推介等相关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
领导信息
咨询电话:0311-88163201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藁城区廉州东路4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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