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属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4.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股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区下达的股研项目,推动股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6.负责省、市、区拨付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配合做好教育投入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分析。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的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8.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10.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11.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群、思想政治、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校(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推动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
13.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石家庄市长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人事股
3.发展规划财务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4.教育股
咨询电话:0311-66023600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路与胜利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胜和桥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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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1)85996111,(0311)85996112,(0311)85996114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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