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靛水街道位于彭水自治县西部,呈东北-西南狭长走向,东临县城,西抵武隆,境内崎岖多山,距县城7公里,为蚩尤九黎城、摩围山度假区所在地,2010年规划为彭水新城建设区,2011年撤乡设街道。幅员面积225.46平方千米,户籍人口 10720户30516人,全年财政收入5165.91万元,本级财政收入693.6万元,林地面积222254.82亩,活立木蓄积量71955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4.2%,辖19个党支部,688名党员,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60名,退休党员20名,6个社区9个村104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52.81平方千米,辖区共有中学2所,小学5所,幼儿园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级卫生室15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主要职责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武装、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二)党群办
主要职责
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编制文件在党政办)。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三)经发办(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承担促进街道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商贸物流、旅游、工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农民负担减负监督、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相关普查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四)民政社区事务办(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承担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五)平安办
主要职责
负责法制(编制文件在党政办)、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六)规划建设环保办
主要职责
按权限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具体承担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办
主要职责
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八)应急办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九)人大工委办
主要职责
承担街道人大工委具体工作。负责起草编写人大工委文件、材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完成党工委、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
主要职责
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主要职责
宣传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编制文件在民政社区事务办)。负责办理辖区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具体事务,承担辖区内下岗、失业、贫困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动就业。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二)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编制文件在民政社区事务办)。拟订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 承担辖区内公共文化、体育、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推进辖区内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阅览、送惠民电影、送展览讲座、送辅导培训、送法规政策宣讲等活动。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和文物安全巡查,指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辖区内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承担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统计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三)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为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供服务;负责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或权属纠纷调处;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造林绿化等生态修复有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四)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监管农产品质量,协调农业物资供销。指导辖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收集、提供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协助县级部门管理农业转基因和农业生物安全。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种植业物种资源,渔业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相关普查工作(编制文件在经发办)。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五)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面向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负责辖区综合社会事务受理等。负责水利相关工作(编制文件在农业服务中心)。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依法授权或委托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主要负责辖区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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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北门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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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8446688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楼2楼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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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