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汉葭街道处于乌江、郁江交汇处,地处北纬29°17′,东经108°09′,位于彭水县城中心,是彭水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辖区面积189.73平方千米,集镇面积213. 26万平方米,辖12个社区、8个村、148个村(居)民小组,共138091人,其中城镇人口105781人、农村人口32310人,人口密度727.8人/平方千米,城镇化率76.6%,耕地面积4447.5公顷,林地面积9640公顷。辖区内有各类中小学16所,其中:中学1所,职教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13所。
辖区拥有较好的区位优势,旅游资源丰富,有多个乡村旅游景点,依托高速路出口、迎宾大道、城市后花园这一交通利好条件,在下塘社区至大树村沿线发展的1000亩鹰嘴桃基地;利用白溪社区凤凰山森林覆盖率高、自然植被好、水资源丰富等特点,发展的“樱园花谷”旅游品牌,5000余亩樱花林海,30余个品种、50多万株樱花树,种植于连绵起伏的群山;依托北斗村1000米的海拔特点,建设的北斗星空·梦想草场已成为网红打卡地。
职能调整
(一)突出街道履职重点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区(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区(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社区(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促进居民(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市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扩大服务管理权限。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街道办事处。重点扩大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县级相关部门要在人才、技术、网络端口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监督。要按照“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县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要建立健全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处理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关系,合理划分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边界,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内设机构及职责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汉葭街道设置8个综合办事机构,实行机构限额管理。即:党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党群工作办公室(简称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经发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简称民政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简称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公室(简称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街道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综合执法办)。
街道独立设置人大工委办公室(简称人大工委办)。
(一)党政办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法制、武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二)党群办
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三)经发办(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牌子)
承担促进街道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商贸物流、旅游、工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农民负担减负监督、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农业相关普查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四)民政社区事务办(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承担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五)平安办
负责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六)规划建设环保办
按权限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具体承担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办
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八)应急办
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察、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
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人大工委办
承担街道人大工委具体工作。负责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人代会筹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完成党工委、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事业单位及职责
街道管理七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服务中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兽医、水利水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及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监管农产品质量,协调农业物资供销。指导辖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收集、提供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协助县级部门管理农业转基因和农业生物安全。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种植业物种资源、渔业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辖区文化体育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承担辖区时政宣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辖区内公共文化、体育、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推进辖区内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阅览、送惠民电影、送展览讲座、送辅导培训、送法规政策宣讲等活动。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和文物安全巡查,指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辖区内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承担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统计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林业服务中心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配合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做好森林火灾预防,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为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劳动力转移等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宣传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办理辖区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具体事务,承担辖区内下岗、失业、贫困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动就业。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办事处经济社会管理提供执法保障。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街道办事处履行的执法事项。宣传、贯彻落实综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依法授权或委托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主要负责辖区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面向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负责辖区综合社会事务受理等。
咨询电话:023-78442211
办公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北门街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8446688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楼2楼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