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县黄水旅管会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黄水旅游景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全县总体旅游发展规划,拟订编制黄水旅游景区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详细规划、涉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 牵头推进管辖范围内康养旅游、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和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3. 统筹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管辖范围内康养旅游产业和民族文化产品创新、开发利用和融合发展。按职责权限,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重大旅游活动,负责黄水旅游景区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民族文化和康养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黄水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管辖范围内涉旅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跟踪协调、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农旅集团黄水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辖范围内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工作。
5. 牵头组织开展景区涉旅联合执法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管理,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牵头开展管辖范围内旅游咨询、投诉处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及服务规范等工作。
6. 负责管辖范围内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7.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黄水旅管会与其他部门、乡镇的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化旅游委)有关职责分工。
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战略、推进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县黄水旅管会接受县文化旅游委的统一指导,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在旅游行业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指导乡村旅游,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等职责实行划片分区、包干负责,县黄水旅管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县黄水旅管会管辖范围外的相关工作。
县文化旅游委牵头负责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县黄水旅管会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旅游活动。在县黄水旅管会管辖范围内组织的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视活动规模,由县委、县政府明确的牵头单位为准。
县文化旅游委委托县黄水旅管会在管辖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并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两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整体营销等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共同推进康养旅游的发展。
2. 与县林业局的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负责相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负责黄水国家森林公园、大风堡自然保护区、黄水风景名胜区的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县黄水旅管会负责管辖范围内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县林业局负责林业执法工作,配合县黄水旅管会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
3. 与县黄水旅管会管辖范围内有关乡镇及县农旅集团的职责分工。
县黄水旅管会负责牵头管辖范围乡镇的所有涉旅工作,具体承担旅游行业管理、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等。在管辖范围内的县级重点景区之外部分,县级涉旅项目的建设管理等由县黄水旅管会总体牵头,各乡镇配合。县黄水旅管会根据授权对县农旅集团黄水子公司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管辖范围内涉旅项目的项目规划、资金拨付、过程监管、质量把关等工作。乡镇除配合县黄水旅管会履职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负责征地拆迁、民事调解、信访稳定等涉旅事务性工作。县黄水旅管会管辖范围乡镇负责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接受县黄水旅管会指导和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内法规、目标管理等工作。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审批服务科)
拟订管辖范围内景区旅游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详细规划、涉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规性初审。负责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农旅集团黄水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管辖范围内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经营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县级重点景区和县级重点涉旅项目的跟踪协调、审批服务工作。
(三)市场管理科(投资促进营销科)
监督实施管辖范围内全域旅游及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相关标准,监督指导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负责牵头开展旅游咨询、投诉处理,协调解决有关纠纷,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开展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节假日旅游相关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服务规范等工作。受委托承担管辖范围内旅游市场执法。统筹协调开展管辖范围内全域旅游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工作。拟订旅游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景区争资立项、市场开发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全程协调落实。负责康养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的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产品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并指导管辖景区的宣传营销和市场推广工作。
(四)安全应急科
负责拟订管辖范围内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旅游安全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重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领导信息刘光文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刘光文,男,土家族,1975年1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主持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工会、规划编制、项目跟踪协调及审批服务、固定资产统计、文旅融合、政务公开、资源普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河长制建设、生态环保、康养旅游示范区、A级景区创建、度假区建设与管理、创建、招商引资、宣传营销、智慧旅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其它交办工作。联系县农旅集团。分管规划建设科(审批服务科)、康旅中心。
咨询电话:023-73332012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河北街1号(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3327123、81501199;咨询、投诉电话 023-73327123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可预约延时办理);
石柱土家族自治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科办公电话是多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内法规、目标管理等工作。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