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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5152023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东路40号4-6楼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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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财税、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街道) 、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编制县级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综合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牵头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八)负责审核和汇编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金融监管和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和评价考核办法,会同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十)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管理办法。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指导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制度。核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并负责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十四)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 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开展财税法律、 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管理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十六)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负责财政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县级和乡镇(街道)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

3.将巫溪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财务、 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二)预算科

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 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税扶持政策建议;编制县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编制、调整和批复全县财政预算,办理全县财政结算事项;提出县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负责财政预算公开;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政策,负责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审核统计;负责承办税收先征后退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开展非税收入数据的汇总、分析等具体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拟订和执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相关政策;负责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及制度; 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总体政策及相关制度,牵头推进县级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负责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负责城市建设等经济建设部门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进行追踪问效;负责政府性投资评审;  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  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

(三)国库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汇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指导各预算单位推进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承担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组织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及预测;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拨付和会计核算;定期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预算单位财政账户,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债资金兑付工作。

(四)行财科

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专项资金;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初步审核汇总联系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五)社保科

负责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社保部门经费的审批、部门预(决)算以及日常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编报审核;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审批、拨付以及财务决算编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就业、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负责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参与基金的筹集等;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指导联系单位财务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产企业科

参与制订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及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外经贸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上述相关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粮食等重要物资市场调控,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安全生产等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负责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股权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参与制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县级行政罚没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制定全县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积极协助上级监管机构对我县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金融安全。 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全县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

(七)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涉农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 变更和追加(减)事项;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初步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承担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参与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管理。指导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编制财政收支预算、调整预算和部门预算;初步审核汇总乡镇(街道)财政决算;负责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

(八)财法监督科(政府采购科)

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承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审核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及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补助,参与地方税源调查有关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  检查、指导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拟订《巫溪县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根据采购法律法规拟订实施细则、办法;审批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统计分析;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巫溪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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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巫溪县人民政府
巫溪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3)51528016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广场东路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51522961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巫溪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