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派出机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公安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参与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参与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七)依法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十)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管理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
(十一)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县的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四)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现有指挥中心(含办公室、科通)、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含信访、审计)、国保大队(含反恐)、法制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含校保、内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含打假)、情报信息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特警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内设机构。
实际运行城厢镇派出所、城厢镇第二派出所、城厢镇第三派出所、凤凰派出所、峰灵派出所、宁厂派出所、上磺派出所、文峰派出所、徐家派出所、尖山派出所、通城派出所、西宁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土城派出所、塘坊派出所、田坝派出所、古路派出所、白鹿派出所、东部森林派出所、西部森林派出所、红池坝景区派出所共21个派出所。
咨询电话:(023)51528016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广场东路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51522961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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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