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管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待遇保障处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生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文平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振波
分管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待遇保障处。
四级调研员李海然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信息化办(临时机构)。
咨询电话:0315-2806301、0315-2806300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315-2806312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叉口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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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15)2823553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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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