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唐山市财政局是市政府从事财政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还本付息等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唐山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三)预算处。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中央、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负责市级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与调整、债务资金安排使用等工作。汇编全市年度预算。承担市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对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拟订市对区(含开发区、管理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市对区(含开发区、管理区)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负责拟订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提出财税体制、专项政府债务额度建议。承担区(含开发区、管理区)财政运行分析监控。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
(四)预算绩效处。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市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市级部门、区(含开发区、管理区)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政府债务处。提出全市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市政府债券发行、转贷、兑付和国债转贷还本付息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国库处。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市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七)监督评价处。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八)行政处。承担行政、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九)政法处。承担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教科文处。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市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农业农村处(唐山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经济建设处。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发展、港航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十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五)金融处。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属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十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处。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分析和项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
(十七)综合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海域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研究提出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政策。承担彩票机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按规定管理对口援助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市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八)会计处。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条法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十)税政处。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十一)资产管理处(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市级国有资产、机关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有关职责。
(二十二)政府采购处。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按规定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姓名:李建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周凤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国库处、社会保障处、教科文处、金融处、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中共唐山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姓名:庞中元
职务: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姓名:王富江
职务:总会计师
工作分工:分管条法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姓名:乔迎丰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政府债务处、经济建设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综合处。
姓名:魏韶徽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政府采购处、行政处、政法处、财政信息中心。
姓名:云晓平
职务: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处、监督评价处,主持非税收入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孟庆国
职务: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抽调全市大督查督导组。
姓名:肖其放
职务: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
姓名:李进有
职务: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农业农村处(唐山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会计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财会培训中心。
姓名:韩青才
职务: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预算处、预算绩效处、税政处、预算编审中心、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筹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5-2806301、0315-2806300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315-2806312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叉口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11—86771009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5月、9月—12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6月—8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5)2823553
办公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