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卫生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卫健局部门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对重大疾病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
职责目标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2、医疗服务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通过各类医疗机构,对不同类型的疾病进行治疗。包括医疗救治,机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内容。
职责目标是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3、中医药管理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开展中医药专科建设,培训中医药人才,建立中医药研究室,普及中医药知识,推广中医药文化。
职责目标是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
4、综合业务管理
主要职责是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性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职责目标是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发展。
5、卫计政务管理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秦政字[2015]29号),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重大作用。
职责目标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计划生育奖励补助专项业务
1、计划生育利导
主要职责是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职责目标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
2、计划生育服务
主要职责是拟订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出生缺陷预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医学鉴定,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职责目标是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的发生。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主要职责是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合作,推动健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职责目标是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基本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4、出生性别比治理
主要职责是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职责目标是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
5、基层组织建设
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职责目标是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提高各村居自治能力。
6、目标责任考核
主要职责是对计划生育规划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职责目标是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全部落实。
7、计划生育宣传
主要职责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电视、电台、网站、宣传栏为媒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
职责目标是提高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知晓率。
8、其他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检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推进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和交换工作;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达到要求。
职责目标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案件的查处达到80%以上,人口信息统计求实率达到96%以上;计生服务站整体服务环境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达到要求。
三、妇幼保健站部门职责及绩效目标
1、儿童健康体检专项业务
主要职责是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负责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的健康体检工作。
职责目标是对辖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结合入托儿童体检做好手足口等传染病的预防。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膳食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2、免费婚前医学体检项目
主要职责是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提出医学意见。
职责目标是免费为欲婚男女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职责及绩效目标
主要职责: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对重大疾病的预防、监控,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对食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测。
职责目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区人民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五、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部门职责及绩效目标
主要职责:卫生监督费主要职责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对重大疾病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以及处置,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等工作;
职责目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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