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和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区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区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流程优化,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区级各部门、垂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理全区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止力理,形成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六)引导和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区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络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
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牵头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
驻事项的亦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进驻窗口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政务服务机构规范
化建设。负责对各镇街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增训和考核;完善区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九)负责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应急管理、住建交通、城管园林、商贸流通、文教体卫、农林畜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做好刻转事项衔接和审管配合,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结果
(十)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牵头组织涉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指导、联合踏勘、方案会审
联合审查、联合验收。
(十一)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步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十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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