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335-365251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参与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各项 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活动。负责城市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城市区施 工工地容貌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以及门店牌匾设置 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区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立面保洁管理 工作。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活动。负责对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城市 医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监 管工作以及对综合利用企业的行业指导。组织制定城市渣土管理规定并督 导落实。组织协调城市冬季清雪工作。指导建制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收 运处置体系建设。参与城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市容环卫配套工程项目 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城市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 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道路、桥梁、照明设施的改造、整修计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对城市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协调 85 城市区防汛排水、排内涝工作。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的审查、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五)负责全市供水、燃气、供热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区(含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范围内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协议签 订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对城市区供水、燃气、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参与 城市区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城 镇基本建设中涉及燃气、供热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行业管理。制定全 市排水行业管理标准并督导落实。参与城镇基本建设中涉及污水处理,中 水回用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的排水、污水处 理、中水回用的管线新建、改建、扩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规划、 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绿化工程项目, 大型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建设。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区城 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对全市城市管理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和行政执法方面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监察, 对错案及不正当执法进行复议,对重大案件直接查处。负责全市城管队伍 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行使城市区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政道路、桥梁、户外广告、临 时占道棚亭设置、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权。 

2、行使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城市供热、城市燃气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运输、处置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批先建 违法建设巡查及处罚,已批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及擅自改变规划违法 建设的处罚。

 5、行使城市区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 尘治理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商品房 预售(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管理,物业管 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 理,房产测绘管理,城镇住房保障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 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 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工商管理、食药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区户外公 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占用城市道 路、公共场所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 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对各县、区纳入城市区管理的各类开发园区、旅游景区的城市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一)负责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指挥、调度 和协调工作。

 (十二)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科室落实各自分 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综合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审核、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筹备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协助党组抓好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搞好组织发展、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及民族事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通讯报道、舆情监测处置和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公积金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日常资金使用以及工程基建资金情况等财会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局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城市容貌管理科。负责制定城市容貌秩序管理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样板街道打造。负责城市区城市容貌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拟订城市区户外广告、门牌字匾设施管理办法、设置规范、设置规划和年度整治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规范城市区施工工地围挡设置秩序。指导城市区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立面保洁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负责对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市容环卫配套工程项目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医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以及对综合利用企业的行业指导。指导建制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城市冬季清雪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市政管理养护标准并督导落实。负责对城市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编制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及雨水专业规划和年度管理计划。参与新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夜景照明等市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桥梁、路灯、城市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维护管理,参与移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区防汛排水、排内涝工作。组织制定城市渣土管理规定并督导落实。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七)供水管理科。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管理标准并督导落实。组织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与年度管理计划。负责各类城市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城市供水价格方案调整工作。负责城市区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项目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镇供水水质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燃气管理科。负责全市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制定全市燃气行业管理标准并督导落实。组织编制城市燃气专业规划与年度管理计划。负责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燃气市场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燃气行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燃气站登记、移交、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燃气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工作。参与对城市区燃气价格调整工作。参与城镇基本建设中涉及燃气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牵头组织“气代煤”工作。

(九)供热管理科。负责全市城市供热行业管理,制定全市供热行业管理标准并督导落实。组织编制城市供热专业规划与年度管理计划。负责城市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参与城市区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项目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牵头组织清洁取暖工作。负责供热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反恐等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十)排水管理科。负责全市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市排水行业管理标准并督导落实。组织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与年度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区排水接管工作。负责城市区黑臭水体、污水跑冒滴漏等治理工作。参与城镇基本建设中涉及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协调城市建设中的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管线改扩建工作。

(十一)园林管理科。负责市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绿地系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全市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大型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建设。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和复查的组织、协调、指导。

(十二)项目管理科。负责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与项目相关的土地、资金等使用和需求计划。负责全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总结、评估、统计工作。负责引进资金项目的对外招商工作。负责社会项目中涉及供水、排水、雨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工作。负责局本级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策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工程项目债务化解工作。负责推进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负责局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局综合统计工作。

(十三)执法管理科。参与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制定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负责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和行政执法方面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监察,对错案及不正当执法进行复议,对重大案件直接查处。负责全市城管队伍业务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牵头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十四)督导考评科(加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区之间、市直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建立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体系。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业务工作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组织督办。组织城市管理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负责对上级督办及市民、各级新闻媒体反映曝光的城市管理重要事项进行协调、交办、督办,并汇总、上报执行结果。

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简介

秦皇岛政务服务网入口
秦皇岛政务服务网入口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1年,是市委、市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发展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集行政审批许可、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机构。 目前,中心共有43个市直部门窗口、12家公共。。。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35-3651977, 3923300

办公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 ,邮编:066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35-12345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邮编:066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5-3651977、3651962、3651936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