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成性和有效性为重点,负责县级统计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六)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发挥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等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统计科
(三)工业建筑业统计科
(四)商贸服务业统计科
下属事业单位
1、垫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
2、垫江县统计执法检查大队
3、垫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普查中心)
领导信息李成军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分管统计普查、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机关财务后勤、综合目标考核、信息、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乡村振兴、离退休老干部、机关信息化、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刘剑梅 副局长:分管工业(行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行业)统计、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负责科技统计、能源统计、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创新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社情民意调查、普查工作。(抽调参与高新区建设工程)
杨召发 执法检查大队大队长:分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监测分析、统计设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产品发布;分管农业统计、商贸(行业)统计、服务业(行业)统计,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负责统计执法、统计法制,分管劳动工资及人口就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信息化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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