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组织、策划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惠民工程,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文物工作,指导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负责规划全县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业务培训和训练工作,输送优秀运动员。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本县体育竞赛。
(十一)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文化和旅游、体育商品开发营销,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有关行政许可。承办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十四)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九)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工宣教科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公共服务科(文物科)
(五)体育科
(六)产业发展科
(七)行业管理科
管理机构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下属事业单位
县文化馆
县图书馆
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
县旅游营销招商中心
县文物保护中心
领导信息周 洪(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李佩文(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办公室、政工宣教科。负责文秘、会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落实意识形态、综合目标考核、议提案办理、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综合协调、督促督办工作。负责党建、政工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 华(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营销招商中心。负责承担产业发展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调研课题。牵头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承办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保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负责安全、信用体系、行业标准化和应急救援工作。监管服务质量,负责旅游统计,指导旅游协会。负责对广电设施及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负责对外宣传、各类节庆和文体活动的市场营销推广,“垫江文旅”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 渝(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公共服务科(文物科)、体育科,联系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县体育文化服务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落实公共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化设施、文化活动、艺术展演等。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和非遗工作,指导文物保护中心、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导基层文化服务和牵头乡村振兴、城市文化提升工作。负责旅游厕所建设。负责体育事业日常管理,指导开展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国民体育监测。起草并实施重大体育活动方案,指导竞技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资源普查和体育彩票发行。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 军(党委委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改革工作、法治建设。承担机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军(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教导员):负责协助周华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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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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