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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河流域及湖库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垫江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垫江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监督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垫江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将原县水务局所属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水利局。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垫江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垫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垫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二)规划计划科
(三)财务科
(四)水资源管理科
(五)法规监督科
(六)建设管理科
(七)运行管理科
(八)水文与灾害防御科
(九)移民工作科
下属事业单位
垫江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垫江县水利管理站
垫江县水资源管理站
垫江县移民管理站
垫江县水土保持站
垫江县水文总站
垫江县水务执法大队
领导信息党委书记、局长彭成德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县河长办公室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吕远泽分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国土绿化、水环境保护、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资源管理科,联系水资源管理站、水土保持站。
党委委员、副局长胡中平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群团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职称)、信息网络安全、机要保密,机关管理、政府采购、退管、双拥、政务公开、目标考核、议提案办理、信访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联系玉河水泥厂破产清算后续工作。
副局长汪旭分管财政预算、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水利投资绩效评价,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移民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等专项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财务科、移民工作科,联系垫江县移民工作管理站。
党委委员陈刚分管全县已成水利工程(全县水库、渠系工程除外)的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及城市供水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地方电力、城市提升、旅游产业工作,负责灌区续建配套、节水灌溉、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负责水利扶贫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专项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垫江县供水管理站工作,分管运行管理科,联系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水务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吕良国负责县河长办日常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垫江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工作,分管县河长办、水文与灾害防御科。
党委委员吴东分管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内部审计、安全生产、招标投标监督、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负责稽查审计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创造高品质生活等专项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垫江县水务执法大队工作,分管法规监督科。
县管领导赵斌韬分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国土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文、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网络安全、水利信息化、水利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工作,分管盐井溪水库、龙滩水库后续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科、盐井溪水库协调办公室、龙滩水库协调办公室,联系垫江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垫江县华辰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县管领导高升分管水利规划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改革、水利统计和普查、行政许可、教育培训、学会协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后评估工作,负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持续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持垫江县水利管理站工作,分管规划计划科。
咨询电话:023-74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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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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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溪大道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幢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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