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等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三)优抚科(双拥办)
(四)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五)创业就业科
下属事业单位
(一)垫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垫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杨必强: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朝兵: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管理保障工作;负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党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表彰奖励、信访接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权益维护、帮扶援助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卫国: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就业创业科、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联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帮思: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医疗保障、烈士褒扬、烈士评定申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优抚科和县双拥办。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李敏: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目标考核、乡村振兴、政工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信息、安全、保密、行政应诉、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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