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奖励表彰事宜及项目名单。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宏观调控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公文和材料;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档案、保密、统计、政务公开、安全、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工作、脱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目标考核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承担本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贯彻落实集体上访、罢工处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受理并统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承担局党委(党组)、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交办的工作。
门牌号:311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公开招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统计年报及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并承担其统计年报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奖励表彰事宜及项目名单。
门牌号:307
(三)工资福利科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认定;负责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及其工资、福利、退休费标准的审批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除市、县管干部外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和退休待遇的审批及监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和工资统发工作;承担公务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门牌号:313
(四)就业和人才科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就业规划、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报表统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综合管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贯彻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鉴定、竞赛、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承担人才开发、人才引进和管理;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国(境)外人员在本县就业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门牌号:322
(五)劳动监察仲裁科(政策法规科)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以及相关监督检查;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门牌号:312
(六)社会保障科(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等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承担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负责特殊工种管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社保制度改革工作。
门牌号:309
(七)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负责统筹实施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负责受理企业退休人员工龄认定、参保人员劳动能力(工伤、病退)鉴定申报事项;负责事业单位职称资格证办理及发放;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归集、录入、报送等相关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办事服务窗口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效能监管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门牌号:行政政务服务大厅4楼
(八)社保基金监督科
负责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拟订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社会保险中的欺诈行为和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管理。
门牌号:314
领导信息
张双全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成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繁荣 副局长
梁 灵 局办公室主任
咨询电话:023-70712345;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电话:023-70605040
办公地址: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3号(党政办公大楼4楼439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早上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0738555
办公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办公电话是多少?(一)单位名称: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统一行使劳动保障监察、人事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23-7060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