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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防动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中央及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监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开展价格咨询、价格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七)拟订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及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融合共享。推进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和领域发展。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十八)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管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权限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事项。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贯彻落实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监管、信访稳定、行业扶贫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领导信息
邓清华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周小兵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熊 伟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 俊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玲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道波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县城乡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咨询电话:023-70712345;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电话:023-70605040
办公地址: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3号(党政办公大楼4楼439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早上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0738555
办公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各事业单位办公电话是多少?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有关调研,提出拟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规划、计划、方案及政策的相关建议;协助县发展和改革委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培训,协助申报统筹城乡示范项目,指导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试点工作;承担统筹城乡改革试验的交流合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科室办公电话是多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编制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和督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公电话:023—70605368门牌号: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