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7、组织和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乡镇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3、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1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和水利扶贫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8、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承担水利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称、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扶贫工作。
门牌号:505
2、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开展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
门牌号:401
3、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协助乡镇做好水利信访稳定工作。
门牌号:103
4、监督与内审科(安全应急科:拟订水利行业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承担水利行业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发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水利投资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实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审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门牌号:306
5、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
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市级和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门牌号:403
6、行政审批服务科(丰都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水利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受理、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受权发布丰都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门牌号:301
7、建设管理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造价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技术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
门牌号:411
8、水生态与河长制工作科: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起草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县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丰都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和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
门牌号:201
9、水利水电水保科(丰都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农村水利水电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承担丰都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全县水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水库和地下水监测。受权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门牌号:701
10、移民后期扶持科(丰都县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水利定点扶贫、水利行业扶贫等工作,承担丰都县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门牌号:312
11、三峡库区工作科:负责三峡水库(丰都段)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意见。牵头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牵头提出三峡后续项目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和运行调度有关工作。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三峡库区基金的使用管理。牵头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监管及相关工作。承担丰都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门牌号:307
事业单位及职责
1、丰都县水利执法支队:受县水利局委托,监督检查水法规落实及水事活动;受理查处水事案件;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和涉水事务行政许可。
门牌号:412
2、丰都县城镇水务管理站:受县水利局委托,负责指导、监督实施供水行业的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等管理标准;负责指导、监督实施节水、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和规程。
门牌号:502
3、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三峡库区中部灌区丰都片区管理中心):受县水利局委托,负责中、小型水库工程规划和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三峡库区中部灌区丰都片区项目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业务统计工作。
门牌号:206
4、丰都县水土保持站:承担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法定的规划、预防、治理和监测监督等水土保持工作职责的各项具体任务;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推广等工作。
门牌号:302
5、丰都县水资源管理站(丰都县水文管理站):受县水利局委托,负责1000km2以下河流、县级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小型水库、取水口、排污口等水量分析评价;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取用水计划、水资源费征收的执行情况;负责水文基础设施、小水电建设管理。
门牌号:716
6、丰都县河道管理站(丰都县防汛抗旱抢险中心):受县水利局委托,负责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治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审查论证及资料管理工作;配合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组织调运工作。
门牌号:703
7、丰都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受县水利局委托,贯彻执行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市中心站对县内市管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县管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参加受监督水电工程各阶段性验收;按规定权限,对县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门牌号:711
8、丰都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站:受县水利局委托,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法律法规;开展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大中型水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组织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
门牌号:201
9、丰都县水库管理所(丰都县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全县小(1)型和中型水库工程运行调度、防汛预报、水土保持等日常事务;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水质监测、调查评价、排污口和取水口水质监测;指导水利系统水环境监测机构工作。
门牌号:平都大道西段286号自来水公司南岸水厂厂区内
10、丰都县移民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中、市、县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办法。负责制定并执行全县移民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负责对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形成的移民资产进行清理和有效管理。负责对淹没线上移民建设项目或搬迁安置销号后形成的移民资产进行管理。负责三峡后续工作建设资金和项目形成的移民资产和项目形成的移民资产进行管理。
门牌号:313
领导信息 李勇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晗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23-70712345;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电话:023-70605040
办公地址: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3号(党政办公大楼4楼439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早上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0738555
办公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