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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二)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三)承担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工作。
(九)负责联络中央、市和外地在区国有企业,指导国有企业扩大对外开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国资委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十二)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待中央对重点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职责顶层设计明确后相应跟进理顺。同时,建立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向区国资委报告工作时,同时抄报区审计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管理和文秘、会务、统计、人事、老干、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和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后勤、车辆管理、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考核、管理、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和党务群团工作;负责建立和落实委内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建考核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机构编制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或参与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调区属国有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的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二)改革与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定企业清算和关闭破产方案,编制区属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负责审核区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创新工作。
(三)财务监督考核科
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有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监缴;负责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提出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实施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机制和负债规模控制制度;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债务年度偿还计划的汇总编制和报批;负责内审工作;负责开展涉及重大国有资产流失调查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属国有企业稳定工作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区属国有企业来信来访,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区国有资产信息中心
负责联系中央、市和外地在区国企以及区属国企的招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经济信息统计工作;负责驻区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负责按照出资人职责监督检查区属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市和区各项国资监管制度,并就检查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和处理建议;参与涉及重大国有资产流失调查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参与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国有企业投资备案、监管工作;参与内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雷文华 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区国资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群团工作。
周成立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工会及党支部工作。
徐友霞 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
王 晶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改革与产权管理科。
徐 娴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财务监督考核科、国资信息中心。
李维有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信访、安全、稳定工作。
AB角:雷文华—周成立王晶—徐娴—李维有
咨询电话:(023)68422410;023-68786158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 邮编:4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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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 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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