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按要求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科普工作,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与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会务、信访、退休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监督执行生态环境有关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审计、编报和实施年度预决算;负责综合协调、议提案的办理、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内部规章制度。
(二)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约谈工作。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有关生态环境的考核工作。
(三)规划和污染防治科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有关综合性调研,组织起草综合性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牵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等有关综合性工作。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牵头组织起草职能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工作,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科普工作,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与管理工作。
(五)水环境科
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规划,承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承担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
(六)大气环境科
负责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七)土壤固废辐射科
负责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电离、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负责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八)行政审批科
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按规定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夜间作业审核,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停运审批。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
2、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
领导信息
犹元波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徐国轩 一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
冯卫东 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改、创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性管理、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声环境管理等工作。分管规划和污染防治科、大气环境科。联系青木关镇、小龙坎街道、双碑街道、童家桥街道、联芳街道。
杨晓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组织人事、编制、财务、党建、党风廉政、统战、文电、档案、保密、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项目督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查、工会、老干部、群团、创文、爱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水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宣教科、水环境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回龙坝镇、土主街道、渝碚路街道、磁器口街道、山洞街道、陈家桥街道。
潘力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生态环保督查督办、土壤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管理、固危废正向环境管理、核安全及辐射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土壤固废辐射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凤凰镇、覃家岗街道、沙坪坝街道、新桥街道、歌乐山街道、井口街道。
何怡 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分工:负责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信访投诉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主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联系中梁镇、天星桥街道、土湾街道、石井坡街道、丰文街道。
赵会明 二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协助冯卫东同志分管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改、创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性管理、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声环境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和污染防治科、大气环境科。
瞿仁惠 四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协助杨晓敏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编制、财务、党建、党风廉政、统战、文电、档案、保密、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项目督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查、工会、老干部、群团、创文、爱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水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法制宣教科、水环境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胡满山 四级调研员
领导分工:协助潘力旌同志分管生态环保督查督办、土壤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管理、固危废正向环境管理、核安全及辐射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协助何怡同志分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信访投诉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协助分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土壤固废辐射科,协助分管行政审批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咨询电话:023-65368514 区信访办联系电话:023-65368134,023-65368130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 邮编:400038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5368456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西园北街8号自贸大厦 邮编:40133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5368426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园北街8号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办公电话是多少?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会务、信访、退休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监督执行生态环境有关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审计、编报和实施年度预决算;负责综合协调、议提案的办理、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内部管理制度。联系方式:023-6531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