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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市教育和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平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教育工委)作为市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市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内设9个行政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7个,锁定事业编制7个。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6个(教研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支付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核定编制43个。
教育和体育局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教学质量。
(三)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规划和调整并组织实施;做好开放引资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对本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全市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工作;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和实施。
(八)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职能,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法制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训练及全市大型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做好体育人才的选拔和输送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招生考试工作和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和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和管理;指导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建设。
(十三)完成平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各单位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群众团体、武装、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系统防火防汛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二)人事编制科(教师工作科)。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工作;为局党组做好参谋助手,做好机关和基层学校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管理、培养和使用等工作,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遴选和培养工作;负责系统干部教师教育工作,做好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年度考核、人事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评模选先等的推荐、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平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纪检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科)。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执法、执纪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对本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请求的受案和处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洽党要求;配合市委做好巡察工作;负责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中小学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等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
(四)思政德育科。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教育科(乡镇职业成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指导学校教学研究,做好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划片招生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负责指导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乡镇职成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和教师信息化比赛;负责全市教育开放、交流合作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
(六)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凋整、项目呈报、项目建设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基本信息、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预测和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编报教育系统基建年报项目建设进度报表等各类报表工作;承担校舍安全工程管理、信息的采集、报送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建管理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国防教育科)。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使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计划,指导全市市民健身活动,组织学生和群众性体育竞赛和体育娱乐活动;负责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和培训;负责体育训练及体育人才的选拔和输送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污水排放、生活垃圾存放治理工作。
(八)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含私立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交通安全、安全保卫、防火防汛、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管理工作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和各种应急演练负责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反黑恶势力等工作。
(九)教育督导室(平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对教育和体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临时性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基层学校进行督导评价工作;承办平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鲁文学: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李绍庆:驻教体局纪检组长。
徐振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帮扶企业。
孙树起:政府督学,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督导室。
闫立东:副局长,负责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分管体卫艺教科、青少年活动中心、后勤办公室、学校安全科、规划财务科(项目)。
商玉清: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扶贫、机关运转、纪检监察、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财务)、支付中心、资助中心、纪检监察科。
刘奎祥:主任科员,负责教育管理工作,分管教育科、平泉电大。
张 英:副科级组织员,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作,分管人事编制科、进修学校。
康玉国:副局长,负责教研工作,分管教研室、招生办公室、思政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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