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承德市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承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等符合优抚条件人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解决全市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平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
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负责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接收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条件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查移交;组织落实中夹、省驻平单位和市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计划,承担市直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军队移交本市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等符合优抚条件人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市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发、更换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退行军入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落实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都的解困政策;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解决全都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及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全市烈士审批和扬工作,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
平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安丙鹤: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张春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建、机关管理、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督查考核、开放项目、驻村帮建、防火防汛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保密、档案、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权益维护、双拥创建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权益维护科、就业安置科、双拥办公室。
王建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优抚优待、褒扬纪念、军休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服务站运行管理;负责指导烈属光荣院服务管理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褒扬优抚科、军休服务科、烈属光荣院。
咨询电话:0314-2159155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3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4-6082800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平泉镇府前街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6056800
办公地址:承德市平泉市福佑路平泉市人民政府东北侧约14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