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流转、会务、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审计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负责审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市级审计网站,编辑内部刊物。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担中共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审计整改监督科。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监督工作。
(四)法规审理科。负责起草审计工作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向我局提起的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行政复议事项;负责拟订和调整全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度审计项目进度;负责全市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提请本级审计机关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整改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规审理事务工作。
(五)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承担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内部审计;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对全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六)财政审计一科。负责拟定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的汇总起草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财政审计业务。
(七)财政审计二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对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八)农业农村审计科。负责对市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农业农村审计业务。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对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中央、省财政安排我市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业务。负责对聘用中介机构进行管理,依法核查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登记、统计、总结等工作。
(十)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基金进行审计;负责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优抚安置、养老服务、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等相关资金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对市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市、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业务;承担承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金融与外资审计科。组织对市属国有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市属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金融与外资审计业务。
(十三)企业审计科。组织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财务收支以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企业审计业务。
(十四)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组织对市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组织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市属高等院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十六)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常委会机关、市政法机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有关市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有关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十七)承德市审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对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所属部门的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对区属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或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依法检查所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承担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审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局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十八)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管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负责审计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二十)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信息进行审计;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数据进行联网审计等工作。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含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提供结算依据;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统计和审计决定的跟踪落实;指导全市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等工作。
三、领导信息
李桂梅,承德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
柳海东,承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人事教育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刘国锋,承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整改监督科。
朱延丽,承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
魏景林,承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离退休干部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市审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企业审计科、金融与外资审计科。
付德忠,承德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分管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计算机审计中心。
谷锦川,承德市审计局二级调研员,分管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沈泽琪,承德市审计局三级调研员,分管机关党委、经济责任审计二科,联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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