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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承担制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监督等9项工作职责。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下辖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承钢办事处、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复核中心、承德市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通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把好各项改革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实现了市级、城乡“两个统筹”,打造了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和全省医疗保障扶贫“两个亮点”,筑牢了参保征缴、协议管理、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四大支撑”,提升了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监管“三个水平”,参保人群达到337.93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逐步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人群由少到多、保障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显著增强。
作为新组建部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要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深化全民基本医保制度,织密扎牢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安全网”的要求,深刻分析承德市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当好参保人利益的维护者,时刻把参保人的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使广大参保人能够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当好定点医药机构的选择者,及时把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当好医保目录的制定者,真正把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目录;实现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缴费全资助、门诊特殊病精细化管理、为广大贫困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地一站式结算服务;不断加强医疗保障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强力推进“互联网+医保”应用,逐步减少群众线下业务办理,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杰,男,满族,1972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现任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抓全面工作。
司景成,男,河北围场人,蒙古族,1966年12月生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北大学图书馆学专业,文学学士。现任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刘杰同志抓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医疗服务和价格管理、医疗保障信息化、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和局属承德市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王大伟,男,河北围场人,蒙古族,1970年8月生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机关管理、机关财务、人事、党建和基金监查工作,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和局属承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
丁辉,男,河北承德人,汉族,1971年1月生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现任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主要负责医疗保障待遇、医保经办管理和医保扶贫工作,分管待遇保障科和局属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含承钢办事处)、承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咨询电话:0314——2091232
办公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12345;0314-2051846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1号承德市行政中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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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2097025、2097026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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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承德市各区(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中兴路134号,联系电话:0314-2135678
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电话是(0314)2036052、(0314)20222231.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及新型农村医疗参合登记手续,人员的核定、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建立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缴费台帐、个人帐户金额的计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统筹金和新农合参合基金的征缴,发放医疗保险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医疗保险IC卡等;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