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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1.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交通运输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县行政审批局职能之外),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4.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负责船员的管理。负责航道管理和水上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贵水上遇险救助打捞。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
5.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所管理的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依法治理超限车辆运输、挖掘占用公路,侵占道路红线行为,维护好路产路权。依法审批各种管线与公路平行或交叉及设置公路平交道口事宜。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新区、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管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8.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开发、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通讯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管理公路、水路涉及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
10.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的工会、青年团、妇联工作,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主观能动性,推进交通运输工作健康开展。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安新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行
政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事务;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提案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大事记、年鉴、史志编撰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拟订行业人才发展和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工资改革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技工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费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
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外汇、信贷和银行账户有关事宜;负责
年度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指导行业财务管
理;负责组织行业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复审;负责局属单位前期、中期和终结经济责任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三)工程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的公路建设方针、政
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县管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行业管
理和建设管理指导;,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参与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公路建设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按照权限负责相关项目的建设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收集县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竣工资料、建立技术档案。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和规则;负责指导交通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拟订、申报和下达交通运输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全县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四)道路运输管理股。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
任;拟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运输、行政裁决等工作;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依法治理超限车辆运输、挖掘占用公路,侵占道路红线行为,维护好路产路权。依法审批各种管线与公路平行或交叉及设置公路平交道口事宜;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交通物流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统计、预测和信息工作;参与全县道路运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五)海事管理股。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航道管理、船舶防污染等工作;依法组织或
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船舶(含渔业船舶)等相关水
上设施的检验、登记,指导水上遇险救助打捞和船员、港口(码
头)的管理;承担全县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水路建设相
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有关重点项目的工程建
设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水上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
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水路运输准入退出制
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参与全县水路运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
理;负责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指导水路
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六)法制安全股(应急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落实、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
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查;
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参与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和运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职业健康工作。
咨询电话:0312-5339001
办公地址: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原江轩购物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周末“不打烊”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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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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