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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 标的落实。
(四)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二) 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十三)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 承担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委员 会的日 常工作。
(十五)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 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审计科)
2、行政审批科
3、水生态环境科
4、大气环境科
5、土壤生态环境科
6、综合法制科
下属事业单位
1、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
2、荣昌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
3、荣昌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事业)
领导信息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冬
个人简历
刘冬,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担任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
咨询电话:023-46787967
办公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46787967
办公地址: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昌龙大道43号附2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